装修私拆墙体 业主投诉多次无人制止 平邑县:联合办案 责令恢复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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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7-12 10:14 来源:闪电新闻

7月11日晚,《问政山东》栏目进行第173期直播——《问政山东·见政12345》特别节目。

王先生住在平邑县金邑樾府小区。今年5月,他在小区里散步时偶然发现,小区公寓楼的一位业主居然将楼体外立面的一根柱子截断了。

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拨打了12345热线后,工单转到了平邑县住建局。王先生说,当时住建局、社区、物业都去了,但是业主不开门也进不去,没法弄。

7月1号,记者来到平邑县金邑樾府小区了解到,公寓楼总高19层,这位装修的业主位于3楼。除了楼体外立面上的一根柱子被三楼业主拆掉,改成了通向露台的玻璃门,这位业主还将三套公寓的墙体拆掉,改成了一个大的房间。

看到这位业主的装修施工,小区里的多位业主表示了担心。

那么,这位业主拆除的是不是承重墙,会不会带来危险,又允不允许呢?记者首先咨询了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平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表示,改变外观造型这一块,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核实。

随后,记者又来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情况。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这么说:“我们给他违法整改通知书。实际上,让他自行改正很难,一般他肯定不改。咱只能走完程序之后,移交到法院或移交到县政府,然后再下裁定。物业得把监管责任给扛起来,平常巡查时你别叫他进料。”

那么,业主改变房屋结构,小区物业管得了吗?

平邑县金邑樾府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,业主把窗户改成门,当时就报给执法局了。他们也多次劝阻业主,但业主不听,物业没有权力采取强制措施。

那么,群众投诉的问题到底该谁来处理,怎么处理呢?记者再次返回了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
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工作人员表示:“按照《建筑法建筑质量管理条例》,这属于严重违法。”

针对片中反映的问题,在7月11日晚问政节目现场,平邑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县长尹传亮表示:“我们一方面组织了联合办案,与之同时也主动找业主做了工作。现在整改工作已经开始,执法部门责令这户业主把房子恢复原状,业主也正在进行施工。”

责任编辑: 张志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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